参与招投标获得订单对电梯企业来说越来越重要。尤其是这两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议价或者企业自主招标项目锐减。而通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方式的招投标项目反而稳中有升。当然走招投标就要符合《招投标法》,有些财政资金支付的还需要符合《政府采购法》。这对于招投标企业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此电梯等工程行业围标现象层出不群,而针对最低价或者低价获得高分中标情况,某些脑子大的电梯经销商企业也找到了应对办法!
是的,目前电梯行业企业或者政府采购经销商参与投标的越来越多,而其中腐败、不规范、串标现象屡见不鲜。2022年浙江湖州警方曾抓获在电梯招投标领域屡屡作案的经销商,资金超过30亿元。而日前长沙某举报网站也出现了一则实名举报湖南广某机电公司的长期串标腐败案。而实际上我们纵观招投标历史,不论是哪个行业都是存在类似案件的。而老鱼日前通过电梯招投标多则案例,发现最近几年很多低价中标的电梯经销商虽然利润很低,但是在还是可以干的情况下,却突然放弃中标,而顺位中标的第二名价格却高的离谱。
这就是出现了另一种情况,我们很多搞工程的老板,通过七大姑八大姨会注册多个公司,而为了确保利润和中标,他们往往是用一个公司做最低价,一个公司搞最高价,需要中标的公司潜藏其中,最终不论是最低价企业中标或者是潜藏的企业中标都没有关系,最低价中标的公司会宣布放弃中标,完成使命。虽然这样会损失部分投标保证金,但是相对最终的合同利润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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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招投标或许有自己的规则,但是这难不倒“聪明“的中国工程人。特别是很多电梯经销商根本就是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并且这样的行为是比较隐蔽的,是合理利用了规则的漏洞,没有明面的证据,很难说他们是串标了。但是这无疑给采购人表面上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实际上背后某些人可能也拿到了高额的回扣,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一气的情况也不少见。
所以老鱼认为特别是对于公建项目,必须严格制定采购预算和标底价。而在具体采购程序的设置中,应该尽量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突出产品品质的根本问题上来。对于电梯产品的招投标应该回归电梯行业服务性质。而对于低价中标又放弃的行为,必须按照合同金额30%左右的违约处罚,并把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也需要承担企业失信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重要的是要重新组织招标,而非第二名顺位中标。
只有如此严格要求,串标需要付出惨重代价,这些新型的工程行业包括电梯行业招投标串标现象才会减少。对于正当做生意的企业,更加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